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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6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修正條文 航運通關更快速
財政部於民國107年7月12日發布「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條文修正,為符海關計稅及風險評估作業需要,航運通關快速、個資保護更安全, 除了導入行動數位識別技術、亦明定以進口簡易申報單申報收貨人實名認證之行動通訊門號號碼者,得免申報收貨人相關身分識別號碼之例外規定。
 
同時財政部亦說明,為防止有心人士冒名申報快遞貨物進口,於申報時,須經由實名認證平台發送報關委任電子訊息予收貨人,並由收貨人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實名認證行動通訊門號認證回復後,才能正式辦理線上報關委任,通關程序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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