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12-26
哥大JD首輪放榜!哥大JD申請有多難?

在11月的尾聲,哥倫比亞法學院(Columbia Law School)的J.D.項目放榜啦!

如此突如其來的好消息,相信收到Offer的同學的心情應該是相當複雜的。

我們恭喜學律申請者收到來自哥倫比亞法學院的J.D. Offer!

這位申請者的基本情況為:

  • LSAT 170+
  • GPA的評級為Above Average。

激動之余,這位申請者也表示會在之後與大家分享今年申請季的心路歷程與經驗分享。

聲明:與借Offer後的含糊其辭,或是轉載他人申請結果誤導為自己申請者不同,學律申請者均由學律顧問全程服務,即從申請前的討論開始,到目前收到Offer的階段。

因此學律深知怎樣的申請策略與申請包裝將最利於受到招生官的青睞。

 

哥倫比亞法學院 - Columbia Law School

哥倫比亞法學院(Columbia Law School)位於美國紐約,是附屬於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院,創設於1858年。

其中哥倫比亞法學院的圖書館是美國法學院圖書館裡第二大的,藏有超過一百萬本圖書,訂閱了7450多種期刊。

哥倫比亞法學院在聲望和各大排名中也表現極佳。在最新的2018年U.S. News & World Report最佳法學院排名中,哥倫比亞法學院排名第5。

事實上,往年哥倫比亞法學院一直維持在第4名的成績。根據我們對往年的排名統計,哥倫比亞法學院15年和10年以來,在U.S. NewsU.S. News & World Report最佳法學院中平均排名4.1名。

 

入學生標準 - Entering Class Profile

哥倫比亞法學院憑借其優秀的法學教育,吸引著全世界最頂尖的人才,這也使得其在入學標準上居高不下,競爭也異常激烈。

比如在Princeton Review發佈了2018年度的最難入學法學院排名中顯示,哥倫比亞法學院排名第6。

在2017入學的申請中,共有5,829位申請者向哥倫比亞法學院投遞了申請,競爭相當激烈。

在錄取的申請者中,LSAT的中位數為171分,GPA的中位數為3.70。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是整體錄取申請者的資訊統計,對於佔比11%的國際生,不管是LSAT還是GPA的要求往往都會更高。

錄取的申請者之中的背景也十分多元,從工程師到音樂家都有。

他們來自於118個不同的本科院校,其中有佔比21%的錄取者是本科畢業生。

 

就業情況 - Employment

“黃金”就業率第3名

針對法學院2016年畢業生的就業情況顯示,哥倫比亞法學院畢業生在“黃金”就業率排名中排名第三。

根據美國業界標準,符合下面的三個條件,統計為“黃金”律師工作(Gold Standard For Lawyer Jobs):

  • 全職長期(Full-Time Long-Term, FTLT)
  • 非學校資助類工作
  • 工作要求通過Bar Exam(Require Bar Passage)

而哥倫比亞法學院的2016年畢業生有91.52%(356位)獲得了這樣的優質法律工作機會。

 

畢業生主要選擇進入律所

哥倫比亞法學院2016年畢業生大部分就業選擇進入律所,而其中進入501+人的大型律所的畢業生人數佔絕大多數,為258位。

 

18萬美金起薪

哥倫比亞法學院的2016年畢業生薪資情況顯示,從25位數薪資到75位數的畢業生年薪均為18萬美金,平均年薪為158,837美金。

 

NY Bar通過率

根據以往的NY Bar通過率的統計,哥倫比亞法學院的通過率也高達92.71%,年度參考的學生中有318位通過了NY Bar,人數上僅次於NYU。

事實上大部分(282位)哥倫比亞法學院的畢業生最終也都留在了紐約工作。

 

他校轉學和LLM內轉 - Transfer Students

轉學機會

對於一開始無法進入哥倫比亞法學院J.D.項目的同學也不要灰心。在校期間保持好優秀的GPA,還是有機會轉學進入的。

從哥倫比亞法學院2014到2016年的轉學數據來看,在2016年轉學人數最多,達到了50人。

其2016年轉學生的GPA中位數也有所下降,為3.71。

以下為轉入哥倫比亞法學院的學校統計,可供參考。

LL.M.內轉J.D.

如果成功進入哥倫比亞法學院就讀LL.M.的同學,可以在這一年中打拼好GPA。之後可以在無需LSAT的情況下申請哥倫比亞法學院的J.D.。

成功內轉的LL.M.同學可以直接轉入J.D.二年級。

再次恭喜獲得本輪哥倫比亞法學院青睞的J.D.申請者。也請期待之後該位申請者與大家分享今年申請季的心路歷程與經驗分享吧。

還未收到的申請者們也不必太焦慮,現在才剛剛開始放榜,也希望大家在沈穩中收穫理想法學院的Offer~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