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輔具相關知識

2023-01-24

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

右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13-2.下肢義肢(具肢障身障證明) □膝上義肢一左側 □膝上義肢一右側 □膝離斷義肢一左側 □膝離斷義肢一右側 □醫療護腕推薦膝下義肢一左側 □膝下義肢一右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左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右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左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右側 □毛套(下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14.特製背架* □騎士(塑膠)背架* □騎士泰勒(塑膠)背架* □CASH 背架* □波士頓背架* □膠夾克* 15.其它輔具: (非規定之品項不予受理) □ 編號 6-15 為量身訂製型輔具,如無法確認確切之品項, 請勾選「編號」即可;或先電洽臺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 (TEL:2875-7385)或合約單位(依公告)確認品項後勾選。 *項目: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 業量製。 醫師(職名章): 醫企部(室)或臺北榮總身障 重建中心單位主管行政審核 確認(職名章) 頸圈(MIAMI)測量示意圖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騎士泰勒背架(Knight-Taylor Brace)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醫療護腕推薦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M 號:歐規 39-42。 L 號:歐規 43-46。 XL 號:歐規 47-50。 全足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7-38。 M 號:歐規 39-40。 L 號:歐規 41-42。 XL 號:歐規 43-44。 XXL 號:歐規 45-46。 伸腕支架 □左 □右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請註明左右側 量測第 2~5 指手掌寬 S 號:頸椎壓迫頸圈輔具手掌寬介於 2.5~3 英吋。 M 號:手掌寬介於 3.5~4 英吋。 L 號:手掌寬介於 4~4.5 英吋。 附錄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會 榮家(分院) 榮民服務處 特製輪椅評估表 基本資料: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1.姓名: 2.性別: □男 □女 3.身分證字號: 4.生日: 年 月 日 5.診斷: 6.寄送地址: 7.障礙級別:□無手冊 □輕度 □中度 □重度 □極重度 8-1. 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無 □有 8-2.(舊制)充氣頸圈身心障礙手冊類別: □肢體障礙:□上肢(手) □下肢(腳) □軀幹 □四肢 □視覺障礙 □聽覺機能障礙 □平衡機能障礙 □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 □智能障礙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顏面損傷者 □植物人 □失智症 □自閉症 □慢性精神病患者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

 








盤環繞保護。 頸椎病變之致病因素相當多,包括發炎、腫瘤、血管異常、先天結構異常等, 但仍以外傷及退化為大宗。 一、臨床   |   回上頁   |   會請他們在頸圈和脖子間再加一片「圍 脖」,免受風寒侵入而造成肌肉緊繃、 氣血不順。 31 人醫心傳2020.3